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2018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高度重视民生工程,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2018年上半年各项民政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和序时安排,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认真实施民生工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城乡低保金及时打卡发放到位。全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x户x人,上半年共打卡发放农村低保金 x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x元;全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x户1374人,上半年共打卡发放城市低保金x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x元。
2.认真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1-月份共救助x人次,发放救助金x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平台救助x人次x万元);其中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代缴参合参保金x人x万元;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扶贫对象10%报补)救助x人,救助金x万元;健康脱贫“31”兜底保障1217人,救助金7.3,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医疗需求。
3.扎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全区有特困供养对象4271人,特困供养对象占全区农业人口的0.8%,1-月共打卡发放特困供养金x万元。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2018年1-月份全区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x人,其中1-2级390人,3-4级284人,累计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x万元。2018年1-月份全区共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x人,累计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x万元。
.其他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目前,全区共有艾滋病人292人,1-月份共下拨艾滋病家庭救助款x万元;全区现有孤儿x人,1-月份共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费x万元;截止到月份我区共审批因灾、因病、因意外伤害及突发事件的困难家庭43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x万元。
二、民政各项社会事务工作进展顺利。
(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1.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贯彻省、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按照农村社区建设的标准,新建的所农村社区服务站(刘新庄、桃花、连新、吴大村、大塘、皮楼)主体已完工。
2.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有序进行。整合社区、村(居)公共服务设施,利用现有闲置资源或租赁民房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分批次计划建成3家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站,其中第一批次的13个已开工在建。
3.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积极指导各乡镇、村居参加省民政厅开展的全省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活动,我区的西湖镇、九龙镇西刘村、文峰街道奎星社区被命名为“全省第二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乡镇、示范社区”。
4.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一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印制发放《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簿》、《工作记录簿》、《个人日志簿》800余册,按时发放监委会成员工资待遇,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行为。
.依法依规进行村改居和社区规模调整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程序,指导完成了清河街道肖营、张大郢,三十里铺镇左庄、陈郢、三十里铺居委会改社区工作和颍西街道罗庄社区的规模调整工作。
.认真做好2018年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按照省、市部属,开展了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情调研工作。召开了换届选举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印制发放了《换届选举指导手册》00本,积极动员指导各乡镇在换届选举中推行 “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二)扎实开展救灾值班及宣传工作。
1.今年月12日是全国第士个防灾减灾宣传日,为提高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在全国第九个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我区在鼓楼广场设宣传点,摆图版、悬挂条幅,发宣传单,广泛宣传各类自然灾害预防、自救知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全区共设宣传点1个,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
2.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加强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月份以来,我局就落实救灾应急24小时值班,如遇突发自然灾害要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同时加强对危房户的排查,建立包保责任制,确保每个危房户都能得到妥善安置。
(三)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扎实推进。目前全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4人,每人每月200元,2018年1月至2018年月自累计服务3200人次,支付服务费用4.2万元。自2017年12月份开始,并将每月发放服务券改为用服务手环形式,减少了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量,保障了老人服务标准。
目前,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为老人提供24小时人工信息呼叫、24小时人工紧急呼救转接、家政服务、生活照护、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经对服务对象服务情况统计,8%是送餐服务,9%保洁服务,2.%中医康复、按摩服务,1%理发服务,2.%其他服务。
2.完善社区、村(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省、市民政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区成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区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三级中心建设。
3.进一步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按照省民政厅《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文件精神,我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按照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按1:3、1:、1:10比例配备护理人员。二是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护人员待遇。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自2018年月份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护人员工资待遇,院长提高到2200元/人/月、其他人员提高到2000元/人/月。三是设立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按照“双基”任务要求,在程集镇、三十里铺镇设立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在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设置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特护区,解决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问题。四是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区政府投入近10万元,为全区养老服务中心配备74张护理床;社会办老年公寓根据规模配备护理床位。目前,全区护理型床位占比29.7%。
4.全面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按照《xx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管理细则》(阜州民福〔2017〕78号),城乡低保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0元;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半失能每人每月10元;分散供养对象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0元,半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00元。2018年1-月份全区共有经济困难失能老人82人,累计发放失能补贴3.4万元。
.积极推进养老院医养结合工作。一是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推进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结合,联合xx区卫计委,对10张床位以上的程集镇、西湖镇、九龙镇、马寨乡、王店镇、三十里铺镇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医务室,设置率达100%以上。二是鼓励乡镇卫生院开办养老院。鼓励条件成熟的乡镇卫生院设立养老院,进一步加强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相结合。
(三)殡葬管理工作。2018年上半年,我区殡葬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发展。谋划农村公益性公墓4座,正在实施1-月份火化遗体 具,火化率完成年度目标的 。
(四)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2018年上半年共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家,社会团体登记2家。
(五)扎实做好各项抚恤优待工作,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1.认真做好各类优抚对象定补、抚恤金发放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优待政策。目前全区共有重点抚恤优抚对象2177人、2018年新审批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39人享受补助。2018年上半年共为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共发放抚恤补助金10021.2万元(含光荣院经费1万元)。另外,1-月中旬,通过一站式医疗补助平台为全区重点优抚对象222人次实施了医疗补助,医疗补助款12万元,城乡救助款10.万元(普惠),为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后、医中补助7人,共发放医疗补助金2000元。
2.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活动。两节期间慰问7个驻军单位、桐城荣康医院、怀远荣军医院和区光荣院,送去慰问金共计29.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41户,发放慰问金4.1万元。
3.做好现役立功受奖人员奖励金发放工作。1-月份共为4名(其中二等功2人、三等功21人、优秀士兵31人)立功受奖人员发放奖励金.9万元。
4.积极实施“追思工程”。为全面弘扬烈士精神,扎实开展缅怀英烈纪念活动,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阜州政办传〔2018〕9号)文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认真开展祭奠英烈活动,继承弘扬革命先烈优秀品质。2018年清明节期间xx区组织200余次000余人参加清明祭扫活动。
.认真做好补评残和退役伤残人员证件变更工作。上半年xx区退役变更伤残证的共有1人(其中省级鉴定1人);老证换新证1人,补证2人;刑满释放恢复伤残抚恤关系2人。
(六)婚姻登记工作管理规范。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784对,离婚登记123对,补办结婚证428例,补办离婚证4例。登记合格率100%。
(七)完善双拥长效机制,促进军地和谐发展。在市双拥办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双拥长效机制和制度,落实双拥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切实维护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按上级要求完成了全区179家申报2017年度双拥合格单位的考评验收工作。命名表彰工作拟定在“八一”建军节前完成。
三、2018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各项民生工程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扎实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根据《阜阳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知道意见》(民社救字[2018]18号)规定,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筹,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最大限度减少物价上涨对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生活的影响。加大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力度,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18号)规定,对我区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将我区农村低保覆盖率提升到3.2以上,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初目标任务要求,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生活权益。加大农村特困供养宣传力度,根据市民政局即将出台的农村供养提标文件,提升我区特困供养和集中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阜阳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社救字[2017]30号)规定,将我区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周岁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内,提升集中供养入住率,完成民生办年初目标任务要求。
2.进一步加大救灾工作力度。下半年是自然灾害高发期,按省、市要求,做好汛期救灾值班,确保灾情信息畅通。认真落实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努力做好突发自然灾害的核报和救灾准备工作。
3. 抓好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对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实施的督促工作。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抓好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极申报各类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加强对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实施的督促工作,继续推广在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继续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督查指导。加强对2018年村和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全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依法依规按时完成。
4.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火化率。
.进一步完善双拥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双拥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巩固双拥创建成果,完成全区2017年度双拥合格单位命名表彰工作和2018年度双拥合格单位申报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落实抚恤补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宣传力度,加强对城镇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和扶持退役士兵转变择业、就业观念 。做好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发放工作,完成各项安置任务。做好“八一”、“春节”走访慰问驻军、重点优抚对象等活动及涉军群体和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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