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物价局201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县委办:1、价格监管调控措施落实有力。一是认真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全县现有17个收费旅游景点门票调定价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配合省物价局对西递宏村景区门票调定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二是加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新设我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确保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蔬菜价格低于同类市场均价1%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低于市场均价%以上,主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段的市场供应充分。三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重点加强“米袋子”、“菜蓝子”、“气罐子”、“油瓶子”等群众关心的民生商品价格的监测和发布,每周定期通过移动短信向全县四大班子、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及社区居民发布肉、蛋、蔬菜等10个品种价格信息。3、民生价格政策指向精准。一是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根据市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年春、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201年春、秋季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全县中小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各校在醒目位置开辟教育收费公示栏,没有发现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二是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督促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及时核定了村卫生室健康一体机检查项目收费标准。三是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和0周岁以上老年人价格减免政策。根据20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全面落实对养老机构和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价格优惠减免政策。四是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对全县在售的八处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了销售价格备案。五是指导塔川景区做好门票价格调整工作。根据《安徽省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皖价服〔201〕97号)文件精神,指导塔川景区完成门票价格调整工作。、价格公共服务转型推进。一是抓好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通过全面清理,我局新增权利事项一项,取消一项。二是做好价格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根据县编办关于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共清理规范我局公共服务事项项。三是抓好重点景区旅游秩序综合整治。重点在宏村西递景区开展了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整治,为景区经营户统一制作了“一牌一表一价签”:即全县住宿行业明码标价公示牌、餐饮业菜单价目表、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签;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监制格式、统一标价内容、统一公示位置、统一检查验收标准。四是倾力打造1238价格举报工作平台。坚持做到“热心、耐心、用心、公心”,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和收费方面的举报投诉、来电、来信、来访,今年共处理和解答群众举报案件9件,结案9件,结案率100%,有效化解了价格矛盾。五是认真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案件18件,标的额7万元,在以上受理案件中,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无一例复核裁定的案件,结案率达100%。六是认真开展“万名党员干部帮万户”活动。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黟县贯彻<黄山市脱贫攻坚“万名党员干部帮万户”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要求,牵头县外事办、盐业局与洪星乡政府、长春村两委一道确定20户帮扶对象,并根据三家帮扶单位党员干部人数进行了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继续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安徽省定价目录》,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定价范围。加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规范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价格监管。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和改进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保持景区门票价格水平的合理稳定,维护公平的价格秩序,促进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深度开发。三是继续完善民生价格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加强药品价格放开后的价格监管,做好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和药品价格零差率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强化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价格监管。全面实施阶梯水价改革,进一步完善阶梯电价制度。五是继续夯实价格工作基础。继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提高物价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政能力。加强价格宣传,全面认识经济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跟进新常态,不断调整观念、调整方法、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做好新常态下的价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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