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
物价局201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
“十二五”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上级价格部门悉心指导下,坚持市场导向、开拓创新,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在保障民生、企业减负、稳定秩序等方面履行好价格服务职能,营造和谐盐都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本届政府任期内价格工作总体情况 2、实施一批重要民生价格项目。(1)统一了全区自来水价格。改变了过去乡镇水厂自行定价、随意涨价的状况。核定了区域供水价格,出台了农村区域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费用标准及筹资办法,顺利推动全区区域供水一体化进程。(2)依法核定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严格按照成本监审、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开听证等程序,核定了盐城紫源天燃气公司在我区的供气价格,化解了高新区及周边乡镇多年用气价格矛盾。协调协助处理了龙冈易路讯能源公司私自供气、自行定价事件,实施了辖区范围内市区新奥燃气公司与我区供气公司价格并轨,受到市民、居民的认可。(3)出台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对全区规划的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依法核定价格,统一了全区公益性公墓价格,减轻了农民负担。对全区经营性公墓和殡葬服务按合理成本原则制定政府指导价,规范了全区公墓、殡葬服务价格行为。(4)参与实施公共交通一体化工程。对全区239辆农村中巴客运车辆进行回购价格评估,核定市区镇公交运营价格和镇村公交票价,社会反响较好。完成全区公立医院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现了全区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门疹及医疗服务价格按统一规定实施到位,推进了农村、社区居民家庭医生式医疗健康“签约包”服务。()规范了全区教育收费行为。实现了全区九年义务制教育全免费,统一了全区公办幼儿园教育分类收费标准,制定了校车接送服务价格。 (二)201年主要工作 1、完成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按照成本监审、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举行价格听证等依法程序确定辖区天然气价格,并实施民用天然气与市区同价,落实优惠政策措施,同步开展阶梯式气价政策,落实了一揽子有关天然气安装、供应等价格政策,推进状况顺利。 3、完成集镇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工作。按照省市至201年底完成农村集镇污水处理费开征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区7家运营污水处理站进行成本监审,测定污水处理运营成本1.13元/吨,折算水价运营代征费用0.39元/吨,现拟于2017年1月起开征集镇污水处理费0.4元/吨,在区域供水价格中体现。 、落实清费减负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认真承接国家、省、市消费减负政策,今年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项目个,为企业减负100万元。组织编印发布201年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分类发布涉企收费、涉农收费、涉房收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推行涉企收费登记卡制度。 二、今后五年和2017年重点工作。 1、总体思路。坚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为主线,按照“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的原则,推进落实价格改革和价格监管两大工作任务,强化价格政策,价格行为全程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管理、监督、服务的能力水平。 3、主要工作。(1)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继续推进区域供水自来水价格与市区同步,深化自来水阶梯式价格改革;继续推进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企业供热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逐步提高企业排污收费标准,落实排污权有偿服务政策;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保障全区集镇排污系统健康运行。(2)强化价格政策效应评估。牵头对全区价格收费政策进行清理,按照公平竞争,统一市场的原则,清除或停止各类有损市场公平竞争、公平交易的条款或规定,使我区的价格收费政策接轨全国统一市场,参与市场公平竞争。(3)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推行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清理公布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标清单,实行“目录清单之外无收费”。(4)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完善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制度,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实施“两随机,一平台”,突出事中、事后价格行为监管,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1、建立覆盖全域的价格信息预警系统,全面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各项任务,确保全年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PI涨幅在3%以内。 3、继续梳理公布政府定价范围和政府定价目录清单。 、开征集镇污水处理费,落实扬尘排污收费政策,调研企业排污收费及排污权交易价格政策执行情况。 7、积极参与党委、政府性工程事务、司法案件价格认定及鉴证服务,牵头处置各类价格纠纷矛盾,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