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龙岩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推进xx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18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工作成效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1.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一是提高城乡低保的补助标准。现有城市低保保障人数319人,1~月共发放资金71.988万元,人均月补差37.8元。从2018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由年人均收入390元提到4920元。现有保障人数408人,人均月补差 227元,1~月共发放资金910.323万元;二是特困供养情况:从2018年1月1日起分散供养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标准分别为892元、1099元、130元,集中供养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标准分别为1071元、1319元、17元,现有保障人数为802人,1~月共发放资金48.3012万元。
2.开展城乡低保确认清核工作。按照清核认定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通过系统核对、民政专项检查,全市7月底前共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户42人,农村低保44户130人,特困人员13人。
3.扩大低保对象覆盖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低保扩面工作。加强对象排查。2017年底对精神、智力、重病等对象进行排查,符合情况的给予列入2018年低保;增加评审次数。2018年开始低保评审次数从一年一次改为一年两次,半年审批一次。情况紧急的按季度集中统一受理。乡镇已开展今年度的第二次评审;提高低保标准。对依靠低保兜底脱贫和自身收入水平超过扶贫标准但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人口,给予继续享受低保政策。
4.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工作。为提升临时救助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临时救助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我市出台《xx市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xx政综〔2018〕29号)文件,市级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额为10000元,对属于医疗救助对象同档情况下可增加救助100~300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特殊精神、传染病人的除外),属特困供养人员,特殊精神、传染病人、孤儿的救助金最高限额为20000元。
.做好救灾各项工作。一是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宣传和演练。印发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2018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xx政办〔2018〕78号),在市政府广场集中开展“.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主动参与2018年地质灾害防御演练活动和城区防洪排涝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提升了我市防灾救灾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做好避灾点提升建设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做好xx市委党校避灾点、赤水镇香寮村避灾点、新桥镇钱坂村避灾点、永福镇清源村避灾点等四个避灾点提升建设工作,积极做好菁城街道北郊社区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合法权益。今年1~月共接收救助对象19人次(站内100人次、站外9人次),其中男性有100人,女性9人。我们对救助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对年老、年幼和残疾人实行特殊照顾,使城乡各类救助对象得到有效救助。
(二)双拥优抚工作扎实推进
1.落实优抚保障政策。2018年上半年,加快优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核定各类优抚对象1302人;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怃恤、定期生活补助金33.9万元;节假日期间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8.24万元;全面落实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金4.72万元。
2.提高复退安置工作水平。上半年我市共接收转业士官2人,计划通过政府安排工作方式。
3.抓好越战退伍老兵矛盾化解和工作。在工作中,我局做到热情接待,宣传政策,耐心解答,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涉军人员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没有出现进京、上省群体上访问题,切实维护了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4.做好军供接待过往部队工作。按时为过往部队提供营养、可口、安全的饮食保障,全面提高供应质量,圆满完成过往部队军供保障工作。
(三)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进一步完善
1.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做好部分村(居)委会机构设置调整工作。今年月,我市撤消了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规模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要求达不到标准,发挥作用有限的10个社区居委会,并成立了3个村委会。即撤销东坑口、芦芝、大深、洛阳,永福、南洲、和睦、麦园、城厢、樟东社区居委会,成立东坑口、芦芝、大深村委会;二是继续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和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推进省、龙岩市、市三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的协商工作,将城乡社区协商制度作为示范点的基本工作制度,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做好2018年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有关工作。完成10名招募任务;四是认真做好2017年度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201年度期满考核工作,上报有关报表材料。
2.村民自治工作。认真做好2018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下发《关于成立xx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的通知》(xx委〔2018〕28号)、《关于做好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xx委办〔2018〕31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2018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综〔2018〕93号)。召开动员培训大会,部署2018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印制分发选举公告和各种表册。完成2018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西园镇西园村、和平镇菁坑村),完成两个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上桂林、菁西社区)。
3.社会组织工作开拓创新。截止2018年月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0家,其中社会团体111家、民办非企业38家,非公募基金会1家。上半年,我市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10家(社团8家、民非2家)、变更登记家(社团家、民非1家)。积极开展我市第三批行业协会家“五分离、五规范”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认真抓好清理领导干部兼任社团法定代表人工作。上半年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法人职务,全市处级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法人共12家10人,已变更法人10家10人,辞去法人1家1人,未变更法人1家1人(计生协);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法人共21家17人,已变更法人12家10人,办理协会注销7家7人,未办理法人变更2家2人。较好落实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问题,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用人关系。根据市教育局、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排查,在我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训机构共12家(证照齐全8家,无证有照4家),其中有1家属于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机构。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福利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
1.区划地名推进。一是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共收集整理了410条地名信息,地名标志297条,完成了地名普查的领导机构设置、动员部署、资料收集整理、乡镇业务培训、外业调查,五级审核,进入了国家地名成果验收工作阶段;二是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对城乡地名进行了清理摸底工作;全市审批120条道路、个住宅区、3个建筑物的命名工作,城区设置了2块路牌及修复了4块公益广告路牌;三是编辑标准地名词典工作。归纳梳理了2条地名词条,通过实地考察和专家论证,审核编纂出我市地名词典部分信息资料。
2.界管工作扎实有效。2018年界线联检任务:2条县级界线长度182.7公里,(xx—华安线、xx—大田线),共9个界桩。条乡级界线长度170.78公里,涉及4个界桩,即赤水—双洋线、双洋—新桥线、新桥—灵地线、灵地—吾祠线、吾祠—溪南线、涉及赤水、双洋、吾祠、灵地、新桥、溪南、象湖。目前,已召开县级界线联检第一次联席会议,完成了xx、永安、大田线9个界桩外业联检工作;乡级界线联检任务主要是下达了2018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的通知,制定了《xx市2018-2022年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及平安边界联席会议,下达界线联检任务。
3.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运作和及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上半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937对,离婚登记374对,补领婚姻登记证203件。对全市符合政策标准的17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共计9.万元。开展孤儿排查和入户调查工作。
4.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截止2018年月,本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共274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共33人,1~月,本市共发放补助资金 274.718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22.9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728万元)。
.殡葬管理稳步推进。上半年,全市共火化遗体71具,火化率达到100%。共为119名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9.379万元。
.福彩事业不断发展。上半年,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40.22万元,(其中:中福在线xx站已完成销量 130.4万元),完成龙岩市民政局下达我市1397万元任务的29%。
7.老龄事业有了新发展。认真做好新增80周岁老人到龄领取高龄津贴的申报、审核、审批等相关工作,上半年共发放高龄津贴182万元。办理老年优待证288件。组织对2017年建设的所农村幸福院考评验收。2018年新申报幸福院项目2个。
(五)老区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强
组织实施2018年度老区扶建项目及老区发展专项项目工作调研,对乡镇推荐申报的老区项目进行论证下达,共落实老区项目2个补助资金10万元。对2017年度老区科技示范项目及老区财政扶建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总结,发挥项目资金效应。扎实落实“五老”优待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生活定补,加大“五老”人员困难解决力度。做好龙岩市人大对《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做好龙车红色教育基地建设2019年度革命遗址老区项目的申报工作。
(六)殡仪事业有新发展
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市殡仪事业,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1号文件精神,撤销了xx市殡仪馆,并于2018年月成立xx市绿圆殡仪服务中心,解决了原殡仪馆无照经营的问题。投入资金更换2部殡仪车。对登隆路进行了拓宽改造,对唐氏宗祠进行维护加固,确保人员来往的安全,建立健全殡仪服务中心制度,印发《xx市殡仪馆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x民〔2018〕41号),规范了市殡仪服务中心工资、福利等待遇。
(七)民生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
1.推进福利中心建设。福建德亨仁厚医院投资有限公司计划2018年度对中心3#楼(设计床位180张)进行内部装修并配备养老设施,现已完成3#楼设计图纸修改工作,正和施工单位商谈装修事宜。
2.生态陵园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生态陵园建设项目:上半年完成投资100万元,主要完成园林绿化、多功能生态葬区建设及园区石制护栏、办公楼、花葬、树葬、环墓路、广场基础等建设。
3.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上半年,《xx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三河市德亨仁厚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约定在北郊社区、上桂林社区进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上半年共计服务4人次,服务金额约0.4247万元。
4.推进乡镇敬老院安全检测和消防改造等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安全达标工作。当前我市乡镇敬老院已完成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评估、设计图纸、图审,基本完成乡镇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完成3所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监理招标。配合乡镇做好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工作;二是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入住信息规范化。完善入住敬老院的人员档案信息,包含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托养申请报告、审批表,托养服务协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收费凭证、健康档案等,做到敬老院入住信息规范化。做好敬老院入住率评估工作。
(八)党建工作更加规范
一是抓实抓好学习制度,提升政治理论素质。截止目前,共开展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的党组学习次。严格落实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和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上半年支部已组织开展党员大会2次,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三个党小组累计开展小组学习18次。组织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网络教育学院学习平台和“党员E家”的学习教育活动。截止目前,已完成平台学习人数2人;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打造合格队伍。上半年,局党支部共及时缴交党费387.1元,局退休支部共及时缴交党费1128元。并按要求做到张贴公示,接受党员干部监督。把“关爱群众温暖群众”作为深化“党员进社区”工作的重点。组织在职党员对北郊社区困难群众进行春节慰问,为困难群众及时送上油、面和大米等生活物资。提振干部“精气神”。紧紧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开展“双亮双比”活动,根据文件精神,在每月月底综合各方面考评,及时评选“双亮双比月优秀人员”。局党组于2018年1月成立“民政局退休支部”,选好配齐支部班子,组织安排开展党内各项活动。局党组不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民政事业的合理建议意见,发挥他们的余热。截止目前,共计召开座谈会次。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召开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廉政党课的通知》(xx民党〔2018〕11号)、《中共xx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第二季度廉政党课的通知》(xx民党〔2018〕20号)、《中共xx市民政局党组关于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xx民党〔2018〕21号)、《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格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工作的通知》(xx民党〔2018〕18号)等文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生态环境;二是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干部职工之间开展谈心谈话。2月、7月分别召开局股级以上干部集体廉政谈话2次;三是进行廉政教育。月,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长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截止目前,全体党员集中上廉政党课2次;四是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局领导班子、各分管领导与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28份。
此外,扎实做好理论宣传、计划财务、计生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建设和谐社会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半年来,我市民政工作虽取得较好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一是低保对象界定难,低保家庭经济收入难以核定,存在隐性收入;二是生态陵园项目进展缓慢,与协议签订的进度要求差距较大。
三、2018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继续做好城乡低保扩面工作。做好农村低保“最后一公里”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做好敬老院消防改造工作,尽快完成设立许可,做公建民营运营机制改革。做好各个系统信息维护和更新工作。
(二)加快救灾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快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工作。第一期库房建设7月份完成建设、验收并交付使用;8月份完成货梯安装及救灾储备库装备添置,10月份完成批量救灾物资采购并入库储备;将管理用房和生产辅助性用房纳入二期建设;二是完成xx市委党校避灾点、赤水镇香寮村避灾点、新桥镇钱坂村避灾点、永福镇清源村避灾点提升建设工作;三是完成菁城街道北郊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三)做好失能老人资格审查和发放工作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为本地户籍,年满0周岁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按照规定严格做好补贴资格审定、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四)稳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
做好下半年县级两级界线联检工作,主要做好乡级界桩外业联检、内业整顿、召开乡级界线联检验收会,起草县级两级联合检查报告、形成联检成果资料。完成地名词典编纂第二至第八信息资料,审核校对并上报;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编纂xx市行政区域图、地名保护名录、地名故事、地名志等;完成乡镇部分新命名、更名的桥梁、街路巷设置工作,督促全市各乡镇完成所在地地名命名设置征集数量和位置。
(五)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积极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政策。及时足额兑现抚恤金,加大临时救济的力度,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对住房困难优抚对象,利用灾后重建、危房改造等分期分批帮助解决。做好2018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完成2017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落实好符合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组织好退役人员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参训率,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帮助退役士兵掌握一技之长;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推荐退役人员就业。
(六)强化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继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特别在贫困人员、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服务方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三是进一步抓好“五分离、五规范”第三批工作;四是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年检、评估、党建工作,把我市社会组织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七)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从2018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将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xx市民政局
2018年8月日 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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