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 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围绕打基础、补短板、抓重点、兜底线、转作风、强能力,不断完善机制、健全政策、规范管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 以民生保障为目标,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1、确保低保兜底保障靶向精准。一是加大公示力度。共制作公示牌x块下发到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提高了低保标准和保障水平。2018年1月起城镇低保补差从原x元提高到x元,农村低保补差从原x元提高到x元,2018年1-月共发放低保金x万元,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权益。
2、确保五保供养政策更加落实。一是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省、市要求提高农村特困补助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确保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x%,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倍。2018年全县列入五保供养的x人,2018年1-月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x万元。二是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对全县敬老院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的整改,并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亡、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同时,投入148万元支持各乡镇敬老院增加消防设备及增添其它设施,其中48万元给称架瑶族乡敬老院拆旧建新。三是完善工作人员配备、提高工作人员待遇。根据我县目前的实际情况,按照省要求的人员配备比例,对乡镇敬老院运作经费进行补助,补助的资金用于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补充,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
3、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2018年月30日出台了我县《xx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取消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增加特困人员普通门诊医疗救助、大病特殊门诊救助;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全额救助,低保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80%,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减轻了医疗负担。1-月共救助了x人次x万元。其中低保户救助x人次,救助总金额x万元;五保户救助988人次,救助金额x万元;困难群众救助37x1人次,救助金额x万元。
4、确保临时救助贯彻落实。实施《xx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对因疾病、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性事件,按照重点救助与特殊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救助档次和标准,实施分类救助。1-月份共救助4人次,救助金额8.7万元。
二、 以规范社区基础设施为契机,积极稳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工作。一是公开设施建设标准化。我局对全县村务公开栏进行升级改造,按省的标准模式统一制作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批改造90个村,8个社区。二是公开内容规范化。民政部门统一规范村务公开表样,编制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内容。三是公开形式多样化。在群众居住集中、醒目的地方统一设置固定、永久的公开栏,确保公开栏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四是公开时间经常化。各村的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年初公开,村民会议或联户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及时公开,集体土地开发利用情况,村财务收支和债权债务情况每月公开,农村低保、新农合等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及使用情况等方面及时公开。五是公开地点公众化。在人群集中和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将村务公开栏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2、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督促检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保障制度。要求各乡镇做到“九有”,即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章子、有经费、有制度、有培训、有作为、有奖惩。对村务监督委会进行督促检查。一是通过平时落乡和随机抽查各镇的村监会“九有”情况;二是检查村监会成员照片标示牌是否上墙公开;三是检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否每周1-2天办公签到情况;四是检查填写工作台帐情况(要求填报每月监督工作实绩清单和资金使用监督记录台帐、四薄一卷记录情况、财务票据审核签名情况)。
3、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健全村民理事会制度。由县民政局统一制作村民理事会各项上墙制度,包括理事会章程、理事会工作制度和村规民约等,不断完善和规范村民理事会制度,有创造性地推动村民自治工作。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开展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到目前为止,以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全县共成立村民理事会3071个,完成率达100%。
4、做好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社区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协助各社区制作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等上墙制度。在全县社区中推行居务公开制度,并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完善社区硬件设施建设。督促各社区配备设置有多功能活动室、警备室、人民调解室、文化图书档案室、劳动保障服务室等,并落实人员职责、办事程序和有关制度。
三、 以文明服务为宗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不断发展。
1、做好养老为老服务。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2018年上半年,为全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近x人发放津贴共发放资金x万多元。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为全县x位0岁以上老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达100%。截止到月底止,累计理赔104人次(其中死亡4人),共赔付金额达x元。
2、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截止月底止,我县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x万元,其中生活补贴x万元,护理补贴x万元。
3、切实推动殡葬改革。落实目标责任制,继续对乡镇殡改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额、标语进行广泛宣传,全县共挂横额39条,张贴标语200多张。加强检查监督,深入各镇村进行检查全县殡葬管理的工作情况。加大乱葬坟治理专项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两道两区”沿线巡查,发现有新出现的坟墓,限期清理。遗体火化工作步入了正轨,1一月底火化遗体1807具,火化率达100%。有效遏制乱埋乱葬现象,各乡镇公益性生态墓地的管理情况良好。
4、落实孤儿养育工作。1-月共发放孤儿保障金33.873万元,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促进孤儿健康成长。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金额 71.473万元,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做到了应保尽保。
、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今年1月1日—月13日,全县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204对,离婚登记30对,补领婚姻登记证21对;办理涉外结婚登记7对,涉外离婚1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工作。一是标准化处理地名,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私自命名或使用不标准地名的进行更名纠正。二是做好验收工作,按时间规定完成地名普查成果的上报,目前已进行第二次申报验收工作。三是实施地名普查资料归档工作,目前,已初步完成全县13个乡镇共14878条地名的普查文件材料业务类的收集、整理工作,待正式装订入盒;同时已打印好个乡镇的地名成果图片。
7、签订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为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底线意识,加强和规范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解决机构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参照省、市的模式,于3月30日下午举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由县消防大队与县民政局签署合作协议,建立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合作共建、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格局,从源头解决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从而全面提高民政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
四、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
1、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一是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以制度管人,以规章办事。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岗位个人正面、负面清单,时刻警醒个人,从源头扼杀腐败。三是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反腐倡廉语录等方式,形成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
2、积极整治“四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禁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内部督查,强化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额资金使用、人事任免均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无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和津贴的现象。在“两节”、“五一”节假日期间,积极做好早预防、早警示荼,确保了中央的“八项规定”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3、强党性,提素质,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每月局党组集中学习一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一次,个人自学一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是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阳光民政”党建品牌内涵,让民政事业处于群众监督之下。
2018年上半年,虽然我县民政工作开局比较平稳,做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民政工作量越来越大,机构人员配置失衡,对民政对象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优抚安置工作上访信访压力仍然存在。一些优抚对象与发达地区互相攀比,提出超出国家政策范围的诉求要求地方政府兑现,造成政府压力很大;越来越多要求认定参战身份的退役人员,通过集体上访、非访和群访的方式要求办理相关待遇,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三是有些镇、村对村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发展不平衡。有的是公开制度坚持不够好,未能做到持之以恒。
四是部分乡镇对本辖区内的社区治理改革工作不够重视,致使社区治理改革工作进展较慢。
第二部分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创新发展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努力完成新一年民政工作的任务。
一、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党的方针政策,把十九大学习作为工作的重点,持续贯穿到日常工作中,突出抓好能力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救灾救济工作
1、扎实做好抗灾救灾工作。我县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随时可能出现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救灾准备工作。一是抓好救灾物资储备和救灾通讯网络维护等方面的工作,为救灾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实用性,使救灾应急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实现灾害救助工作及时、准确、高效。三是安装县救灾储备仓库配置设施。
2、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一是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继续做好低保新增入户抽查,严格把好低保申请操作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做好低保对象信息录入省民政新系统工作,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的补差水平。做好低保、五保证更换工作。二是规范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贯彻落实《xx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和《广东省农村五保工作供养规定》,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规范乡镇敬老院的管理,抓好日常安全工作
3、积极拓宽慈善事业,多渠道募集善款。积极做好“.30”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好办出效果,为新时期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的更大的贡献。
三、社会事务工作
1、在继续做好新增人员的申请及审核的同时,积极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中止和退出工作,建立常态化机制。对于因客观原因退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员(重残人员恢复劳动力、生活困难残疾人收入情况提高等情况),将由乡镇每月核实发放名册以作中止补助证明,并建立个人档案,做好“两项补贴”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2、根据省、市的要求,积极争取上级的建设资金,选址,并建设县救助站和救助安置中心。
3、做好市在“老人节”举办的体育活动(清远市老年人第六届运动会)各项工作。一是上半年拟出活动的方案,以老龄委的名义发文到各乡镇、机关单位以及物色参加活动项目和训练;二是向县政府拟出活动经费的请示;三是10月做好参加市老龄委组织的有关活动项目的筛选工作并组织好此次的活动。
4、加强培训,积极做好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xx县党员志愿者“孝行暖阳”服务活动,为农村独居老人送上心灵慰藉良方。
、联合县教育局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建设美丽乡村”主题活动,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共同建设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美丽乡村。
四、基层政权工作
1、结乡镇开展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进一步推进社区治理改革工作,完善社区各项相关制度。
3、加强村民理事会规范运作、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村民理事会的积极作用。
4、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对村委监督委员成员进行全员培训,对村务监督委会员成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做好2018年界线联检后续工作,保证按时完成联检工作任务,以及完成界线管理签约工作,建立界线签约委托管理制度。
、按照政策程序做好地名命名和住宅区命名工作。
7、继续加强婚姻登记的管理。规范我县婚姻登记行为,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8、按时完成地名普查档案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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