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新时代教师素质提升新征程
据统计,我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18所,在校学生20.69万人,教职工17147人。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市出台了《攀枝花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大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切实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其中,在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县管校聘”改革的统筹力度、切实提高教师的待遇等方面有创新举措。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实施办法》明确了目标任务:经过5年左右努力,全市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到2035年,全市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一大批能引领学校发展的骨干教师,在区域具有示范效应的学科教学带头人和攀枝花名师名校长,造就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名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和校长。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人表示,落实《实施办法》是市教育和体育局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将以此次落实《实施办法》为契机,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建立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让教师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共同写好攀枝花教育发展的“奋进之笔”。相关链接
《攀枝花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部分内容
●科学配备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编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并向寄宿制学校和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学校倾斜;村小、教学点等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评审与教师聘用衔接。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切实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按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水平20%的幅度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在绩效工资中设立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补助项目,标准为每人500元/月,并相应核增绩效工资总额(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总额按照班级数核算)。
●提升农村教师生活待遇。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收入分配向乡村教师倾斜,落实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全面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加大教师表彰和宣传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表扬)奖励活动,对获奖人员进行奖励,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落实优待政策。按照规定开展省特级教师、攀枝花名师和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出资对教师进行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韦堂萍 记者 彭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