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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整理10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3-20 手机浏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篇1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篇2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篇3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话,就不妨告诉你,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大致内容是:一只母狼紫岚失去伴侣黑桑后,为了实现黑桑当狼王的梦想,训练他的幼崽当狼王,然而,厄运不断降临这个家庭,它生下的狼崽无一成为狼王,三头小公狼也都过早夭折了。到了老年,还被唯一的亲人媚媚赶出了石洞,饱受孤独之苦。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紫岚身上的伟大母爱。在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在猎人的手里,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双毛从树洞里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来时,紫岚第一个冲过去,直到确认双毛浑身上下没有受伤的情况下,才安心下来;在黑仔进洞捕食草兔时,紫岚都确保好安全才让他进去;在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斗,等等,这些都体现出了紫岚伟大的母爱的表现。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是这么爱我们,我们也要去珍惜母爱。

我不仅敬佩紫岚母爱的`伟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紫岚被双毛打断腿后,它不是放弃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养双毛。紫岚的狼崽快饿死了,它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场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

记得有一次,那是个美术课,老师教我们用彩墨画鱼。老师教完我们,便让我们自己练习,我不一会就画完了。我一看,什么呀:扁扁的鱼又细又小。于是,我不准备学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岚,于是,我又坚持下去,终于,我成功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自从读了《狼王梦》这本书,紫岚的精神便时刻鞭策着我,鼓励着我。我,也要成为一个强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他非常喜欢动物,写了很多关于动物的小说,是动物小说大王。

书中主要讲母狼紫岚想要自己的孩子继承公狼黑桑的遗愿,成为狼王!但最后三个儿子都遭遇厄运而死亡,女儿把他赶出家门,最后为了保护女儿与金雕同归与尽的悲惨故事。

紫岚想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狼王。她偏爱长子——黑仔。黑仔天生好强,身上有黑桑的霸气,紫岚有好吃的总是先给他吃,剩下的给其他孩子,因此黑仔四肢粗壮有力。但是黑仔的`胆量太大,这让他还不会捕食,就被老雕给吃了。

紫岚只好培育次子——蓝瑰儿。希望现在都寄托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也是四肢粗壮有力,且霸气出众,并带领着众狼干掉了黑熊,成为英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捕食中,不小心踩到了捕兽夹,紫岚不想让猎狗笑话他,不得已将他咬成两半,带了回去。希望又交给了双毛。

紫岚还想培育双毛。在这个过程中,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并且还跛了一只脚,才让双毛从懦弱胆小,脱胎换骨成霸气十足。可双毛却在争王位时死于狼王的掌下。

我觉得紫岚要是不让孩子们去争王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学习是我们的米饭、蔬菜,而课外书却是有营养的五谷杂浪。我爱看课外书。我爱《狼王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篇5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篇6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篇7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篇8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安妮日记》。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只是觉得封面好看,封面是一个小女孩儿身穿粉色衣服在那里跳舞,作为一个小女生,这本书立刻引起了我的好感。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发现书中的每一页都是彩色的,每一段话的.旁边都有名师点金呢!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犹太人,安妮弗兰克,他出生在德国的法兰克福,他还有一个姐姐,安妮热爱写作和阅读,她还给自己的日记本取了一个名字,叫“吉蒂”。

1942年7月,为了躲避法西斯对犹太人的残酷迫害,安妮一家躲藏到了公司大楼一个很隐蔽的房间里,她们一家在这里生活了25个月,在这见不到阳光的日子里,安妮一家没有自由,连生命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如果是我,那我每天肯定心情很烦躁,但安妮不同,面对苦难,她没有绝望,在日记本里记下了成长中的困惑、期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她用勇敢的字迹控诉了法西斯邪恶的战争,描述了战争对人们带来的灾难,可上天就像和安妮有仇,把这位花季少女的生命夺走了。1944年8月4日上午,因遭人举报,密室里的人全部被逮捕,被转送到波兰的一个集中营里,后来安妮和姐姐被解送到德国的一个集中营,由于卫生条件极差,后来爆发了伤寒,安妮和姐姐就在那里离开了人世,安妮曾说过我要活下去,在我死后也继续活着,她的愿望实现了,同她的作品长存不朽。

通过这本书,我被安妮微笑面对逆境的态度深深地打动了,遇到困境时,我们应该也要用坚强的心去面对,去克服,相信我们会走出一个个困境,用强大的心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篇9

这个寒假,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的一篇是日本作家泽本嘉光的第一本小说《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这本书讲述了少女小光迎来了她家的新成员,一只前脚裹着白毛的小狗。妈妈给她取名袜子。妈妈常教给小光,要和袜子交朋友,不要忘记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小光似懂非懂地点头答应。在成长的日子里,母亲的突然辞世,父亲的辞职,有意义的工作,第一次独自生活…...小光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小光和袜子都努力遵守这十个约定,直至袜子死去的`那一刻。

与其说是小光养了袜子,倒不如说是袜子养了小光。袜子代替了突然辞世的小光母亲,在小光伤心,难过时不顾一切,想尽办法的安慰小光,让小光开心起来;袜子也改变父亲,让父亲回家陪伴小光,让小光不用靠那只玩具熊来代替爸爸;袜子使邻居老爷爷一边说着我讨厌小狗,一边又抱着新养的小狗在外边散步。这一切,都是因为袜子的到来而改变了。

在这十个约定中,让我最感动的是第十个约定: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的去天堂。所以,请无论如何不要忘记,我一直爱着你。这个约定是在袜子死后,小光与爸爸,阿进君收拾袜子小屋时发现的。小屋下有一个大坑,是袜子挖的,从这里面发现了妈妈给小光的信,妈妈的照片,妈妈不忍说出的最后一个约定。读完后,我深受感受,也无法准确的形容自己的心情,或许是感动于袜子与小光那亲人一般的情怀吧。

如果你也养着小动物,你与他们有什么约定,不管有什么约定,你一定不要忘记,要永远遵守下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篇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必须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在我读的众多书之中,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一开始,我并不爱读这本书,总觉得枯燥无味,十分无聊。但在家长与老师的要求下,我拿起《三国演义》看了起来,瞧着瞧着,便身临其境,越来越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写完作业,拿起《三国演义》正好看到“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这一章。关羽当时暂留曹营,当他得知刘备的消息后,激动万分,便与曹操告别,但曹操却不想让关羽离开,迟迟不愿见他,看到这里时,我忽然想起下午还有英语课,只好放下书去上课,一路上我都在想:关羽最后会如何选择?他会不会遇到敌人?会不会突出重围?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回到家拿起书一看,我才知道关羽还是去了刘备身边,他过五关斩六将,十分英勇,得到了答案,我将书放下,才去吃了晚饭。

《三国演义》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刘备三顾茅庐,让我知道了求人办事一定要拿出诚恳的态度,因为态度决定一切。袁绍曹操一战,让我知道了“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小到一份试卷,大到一个国家,对每一件事都必须认真对待。诸葛亮三气周瑜,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不能小肚鸡肠,“宰相肚里能撑船”,要心胸广大,不要斤斤计较。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为天下百姓操心,深受他们喜爱,让我明白了要乐于帮助他人,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人的一生又能碰到几个真正懂自己的知己呢?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三国演义》使我终生受益,在我看来,它不仅是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更是我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