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师德师风评价方案
幼儿园师德师风评价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致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海安县北凌幼儿园参照县、镇师德考核办法,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幼儿、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进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幼儿园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储呈凤
副组长:仲若云
成 员:各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幼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0分)、不合 格(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考核对象:幼儿园在职教师。
2.以园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园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单位班子成员、教代会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等组成,教师代表不少于0%。
五、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幼儿园参照《海安县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内容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园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园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考核细则报镇办公室审核、备案。
2.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阶段性测评,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制师德考核表。园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我评估结果组织评议,评议结果备案,年终汇总,进行集中考核。
3.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幼儿及家长评价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年终,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小组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本园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幼儿、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本园考核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7.审核、上交表册存档。考核完成后,填好《师德师风表格》,实行一人一档。
8.园长的师德师风考核,由镇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4.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必要时调离教学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幼儿利益或毁损幼儿园名誉的;
(3)组织或者参与对幼儿的有偿补习活动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幼儿的;
()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幼儿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幼儿人身安全的;
(7)在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向幼儿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家长财物的;
(9)擅自停课、缺课、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或擅离职守的;
(10)态度粗暴,方法简单,语言刻薄,严重伤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11)参加邪教组织或在课堂上散布、传播封建、邪教思想和政治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2)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13)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4)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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