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查报告
公安局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查报告
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因此,党支部必须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为巩固党的长期执政筑牢坚不可摧的基石。现将支部学习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整理如下:近年来,虽然我大队在党支部组织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一些成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赞许。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一是有些同志对党的建设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支部委员党建工作重视力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党建的日常性工作创新手段还不多,措施还不够有效。在思想教育、组织生活、勤俭廉政、规范执法监督的方法、方式有待加强和改善。四是在廉洁自律监督方面,针对岗位的具体执法职责在量化、细化程度上仍显不够。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支部将牢牢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线,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强化督导,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重将采取如下措施:二是强化职责落实。继续对党支部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职责机制,使支部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同步推进。四是加强廉洁自律、规范执法监督监管。健全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完善廉洁自律、规范执法各项制度,强化举措,注重源头把关,努力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反腐败治本工作。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制度,加强行风政风建设,继续抓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落实,做到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