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一班人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参加讨论,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征求群众意见,带头分析检查,先后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两次举办处以上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封闭式集中学习班和研讨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集体会商重大民政问题;二是确定了8个重点调研课题,由厅领导领题调研,深入到2个市县(区)民政局、83个福利机构、40个社区和2个社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三是精心设计“民政为民、寒冬送暖”实践载体10项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了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四是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深入12个市县(区),召开座谈会12场,共征集到各方面的意见、建议31条,经归纳整理涉及突出问题五个方面22条;五是召开厅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工作,分析检查问题;六是分别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和群众评议座谈会,对分析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评议,征求到修改意见建议1条,对12处进行了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如下分析检查报告: 党的十六大以来,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落实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历任厅党组班子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积极探索符合XX区情的民政科学发展新路子,各项民政事业取得了新的成就。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经济危机的应对等异常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以及国务院、民政部两个《意见》出台的重大历史机遇,厅党组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克服困难,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狠抓落实,民政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近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代传统社会救济并实现城乡全覆盖、均等化发展;农村五保供养实现由农民互助互济向财政保障为主的重大转变;医疗救助制度从无到有在城乡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相互衔接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有效保障了全区4万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大力推进了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程,今年完成23319户危窑危房改造任务,提前启动了二期工程,有效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危窑危房问题。 四是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明显加强。近年来,厅党组不断创新思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力开展了城市星级社区创建活动,社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新建和改扩建社区基础设施28个,首批以自治区名义命名五星级社区17个,为全区33个社区统一了标识。农村社区试点建设稳步推进,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全区新增试点村300个,自治区重点指导村30个。为10个试点村统一制作安装了社区标识牌,10个试点村援建了社区图书室。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落实了社区工作者待遇。 六是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日趋规范。近年来,厅党组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引导民间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服务水平。目前,全区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已发展到1443个,社会作用日渐明显。充分发挥科学行政区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今年,积极争取民政部和国务院支持,完成了海原县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和相关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全面完成甘宁界线联合检查,界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名公共服务工作得到加强,基层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回顾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历程,特别是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和理解,在以下方面形成了共识:一是在工作部署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只有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准确把握民政工作时代方位,才能使民政工作的舞台越来越宽阔,作用越来越明显,地位越来越重要。二是在工作理念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只有树立和坚持这一理念不动摇,才能坚定民政工作前进方向,凝聚民政事业发展力量,推动民政实践不断深入。三是在职责定位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和落实各项为民政策,才能让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在功能作用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铸造民政社会平衡稳定机制,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只有通过民政工作调节社会利益,缩小贫富差距,优化社会治理结构,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五是在推进方式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先行。只有总揽全局,兼顾各项,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科学谋划,才能确保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六是在工作机制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只有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有效聚合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资源,才能不断壮大民政事业的发展力量。七是在保障措施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从机关抓起、加强基层、强化基础。只有突出抓好能力建设,强本固基,才能有效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厅党组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查找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四个不完全适应”: (二)体制机制不完全适应。表现在民政工作的制度建设、人员力量、工作手段和投入机制与承担的任务存在一定差距,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民政工作系统还不够完善。一是民政工作法制化、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与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不相适应。民zd制建设还比较薄弱,政策研究水平不够高,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工作系统不够完备,有些工作程序不够明晰、运行管理缺乏标准化。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灾害应急响应和救助、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机关效能建设、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规范化管理、社会福利社会化、城乡基层自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与管理、加大民政事业资金投入等重点业务领域还没有完全形成一整套科学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政策保证。三是医疗救助程序还不够科学,制度设计还不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偏低。从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运行的过程看,有些条款规定的比较笼统,针对性还不强,对救助病种的规定和报销的程序设计不够科学,造成困难群众报销医疗费用的不方便。在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还没有建立。由于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能力弱,一些低收入困难群众还没有纳入低保,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应保尽保,没有完全建立起城乡低保补助水平随经济增长和物价上涨的自然增长机制。 (四)发展水平不完全适应。表现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速度总体滞后于经济发展。社区建设的发展水平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打造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在改善社会福利基础条件上力度还不够大。对影响社会福利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找的还不够准,对全区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现状、运营模式、管理方式底数还不够清楚,科学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思路还不够宽,办法还不够多,力度还不够大。社会福利机构基础设施薄弱,投入还不足。由于历史的欠账、政府财力的限制和调动社会资金投入福利事业的政策还不完善,支持还不够有力,投资主体多元化还没有形成,导致社会福利服务能力不强,仍然停留在补缺型阶段。社会福利机构缺乏运营的有效保障,还没有建立起支撑福利机构有效运营的机构、编制、经费等保障机制。二是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上步伐还不够快。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县(区)社区建设相对滞后。由于受地方财政困难限制,加之投入机制还不完善,社区建设还没有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整体规划。社区职能不够明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作用发挥的不够,综合服务功能还不强。三是基层民政工作手段落后,规范化管理水平低。对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和改进民政工作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方面还做得不够。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套信息化支撑的规范化管理系统,也没有实现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联网,管理手段落后,规范化管理水平低。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党组班子深知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也采取一些措施强化理论学习,很好地坚持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也在不断深化。但是由于忙于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没有切实把学习摆在提高科学发展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一般性、分散学习多,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较少。对于一些新知识、新理论,还存在理解不深,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学习方式单调,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习保证措施不够有力,往往因日常事务较多而挤掉了宝贵的学习时间,对党的理论和政策学的不够深入,对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领会的不够深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领导水平、决策水平的提高。对机关和基层民政干部培训抓的不紧,认识还不够到位,缺乏经常化,一定程度上影响民政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是统筹兼顾不够到位,协调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民政工作的社会性、多元性决定了干好民政工作必须统筹兼顾、强化协调。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还存在厚此薄彼、顾此失彼的现象,各项工作的有机联系、合理摆布、有序推进还不是很到位。协调意识和能力也还不够强,当新的问题出现时,有时还存在不会协调的现象。对在民政领域存在的有些问题没有及时向领导汇报,和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不够,习惯于从民政自身想问题、做事情,许多应该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协调市、县(区)党委、政府支持基层民政工作做得还很不够。缺乏和兄弟省市民政厅(局)的有效交流和沟通,在广泛学习和借鉴外省民政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实践,实现共同发展和各领域合作方面做得不够。 通过深入学习和对存在问题的检查分析,进一步增强了厅党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了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民政部《意见》精神为契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全面发挥民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增强发展意识,提高发展能力,破解发展难题,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强化基础工作,努力推进我区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进一步抢抓科学发展的新机遇。把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民政部《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抢抓机遇,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务实创新,以实际行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认真分析影响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努力在拉动内需、扩大投资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适应形势,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取使民政部支持我区民政事业的政策项目尽快变成推动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实际成果。 (四)进一步夯实科学发展的新基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民政建设的战略意义,高度重视和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民政工作的根基。在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的配备上,既要与国家机构改革的大思路和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又要抓住机遇,坚持从XX实际出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解决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工作经费上,根据工作量和资金投入量的一定比例测算,努力争取通过财政预算来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在工作手段上,充分利用国家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的契机,积极争取立项和各级投入,把信息化延伸到城乡基层民政。在队伍建设上,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为更多的基层民政干部职工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本领,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 (六)进一步实现科学发展的新跨越。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 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分类施保措施;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加快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做好当前救灾救助工作,进一步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规范供养投入机制,提高供养标准,改善居住条件,逐步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继续提高优待抚恤标准,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着力发展基层民主,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社会功能,铸牢基层社会稳定的平台。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执法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努力提供社会服务,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振行业发展信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挥调节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妥善解决民政对象的利益诉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