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吴国作文1100字
我喜欢吴国
吴国,是我在三国中最喜欢的国家。我喜欢孙坚,孙策,孙权的一-脉相承。我喜欢的文化,就是吴国。
吴国的风土人情与别处的不同之处就是,在吴国,男女平等,只要你有足够的金钱或者是权势,你都可以享用一切你可以享用的东西,比如说美食,酒水。
这里有着一种非常奇怪的生活方式,那就是在吴国,没有男女平等这个概念,只有强弱之分,谁强谁弱就会听谁的话。
这个吴国,没有什么太多的规矩,但是却有着极其繁华的商业街道,以及许多美丽的建筑,这里有着一些非常奇怪的建筑物,我们称它叫做城楼,在城墙上居住的全部是吴国的子民。
而在吴国的另外几个国家也是一样的状况,我们的国土并不广阔,在城市里居住的人数也不多,但是却有着-些奇怪的建筑物,我们称它们叫做山寨,这些山寨的房屋里居住着许多吴国的人。
吴国是我最喜爱的国家,也是我最向往的国家,但是我现在却要去另外几个我向往的国家,我心中充满了无奈。
我知道在三国中我是最幸运的一一个,我有着两个国家最好的资源,一个是吴国一-直以来的经济发展,这里的粮仓、药材、盐巴、铁矿等等都是我们吴国的宝库。这里有着一长江流域,这伥江的水流极大,吴国最主要的通道之一。
在这条河流中,我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的船只,它们沿着长江航行。而且吴国的商品,也是非常丰富的,这些货物是从海外运过来的,这条长江流域里有着很多商人,他们的贸易渠道是非常广泛的,我曾经在吴国的商路上走过,那种感觉是一辈子都忘记不了的,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第一次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那种震惊和激动的心情,这里的人们,是真正的拥有着无限的财富,他们可以在任何-一个国家的领地里购买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这样的一个地方,我怎么能放弃呢?
这里的人们都非常的淳朴、善良、热情、积极、乐观,我在吴国的一年里,也见识了很多其他国家不具备的东西,这里的人们对于这个国家非常的忠诚。
但是这里并没有太多的法律。
因为这里并没有什么皇帝。只是由吴国王室统治这里。这些人们也并不需要遵守什么皇家律法,他们只是遵循自己内心的感受而已。
所以这里的百姓们并不惧怕官府的威严,因为他们的身份是吴国的子民,所以在吴国,官员们的权利不会超过百姓,他们不能干涉百姓的私生活,也不能限制百姓们的行踪。
但是他们并不能违背百姓的意愿,所以他们只题责对百姓进行管理而已,并不能限制他们的自由,这里的百姓可以随便出门逛街,但是不能乱跑,他们的一举-动都必须要受到监视。
在这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店铺。
有的商铺可以贩卖各种各样的衣服,还有的可以贩卖各种各样的食物,还有的甚至可以贩卖各种各样的玩具,当然。也有-些人贩卖-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在这里可以买到很多的东西,比如说这里的酒,他们可以买到很多的美酒。比如这里的糕点。比如这里的各种糕点。吴国,有着许多的特产,有着很多的美味佳肴。我喜欢吴国。
我喜欢打羽毛球
人的课余爱好是丰富多彩的,而我喜欢打羽毛球.
每当晚上,我吃完晚饭后,做完作业,都习惯和妈妈一起打羽毛球,一次,我和妈妈开始打第一局,啪.啪.啪,我东打西打,三下五落二,就把妈妈打输了,这样我连胜两局,便洋洋得意起来,看着妈妈这样了,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同时,也说:"OK!我胜喽!"妈妈说:"不要太得意,比赛的胜负还在后面呢."我听了妈妈的话,心想:"比赛都不用比了,我一定会胜利的,而妈妈一定会失败的."这时,我便骄傲自大起来,结果,第三局时,我输给了妈妈,我定定神,决心第四局要赢了妈妈,可是,不知为什么,我还是又输给了妈妈,到了第五局,这是决胜局,胜败就在这局了,于是,我稳稳神,定定心,集中精力,开始向妈妈进攻,最终,通过我的认真和仔细地打,我终于胜了这局羽毛球比赛.
虽然,我这次羽毛球赢了妈妈,但我没有前两局那样骄傲自大,因为,我意识到我的羽毛球技术也并不比妈妈好多少,如一不小心就会被妈妈打赢的,同时,我也领到一个深刻的道理:"要胜不骄.败不馁."更要"以人之长,补己之短."课余生活是这样,学习上也应该这样的.才能做一个真正的好学生.
我喜欢的剑树
我喜欢的剑树
我家的阳台上有一盆剑树,我非常喜欢它。它像一位勇敢的战士,不怕风吹雨打,一年四季郁郁葱葱,它是那么高大、挺拔。
剑树的根是暴露根,长在土的上面,像一块块红薯,又粗又硬。它有许多好处,遇到阳光就吸收;碰到雨就伸长脖子喝个饱。它的生命力也非常强,能大量吸收水分阳光和空气。
在像红薯一样的根上,斜斜地长出了一些茎,像短短的一根根木棍儿,长长的茎碰到暴风雨都会倒下,只有它却毅然挺拔地站在那里。
剑树的叶子是碧绿色的,长得尖尖的,长长的,像一把把剑,只要碰一下它的叶子,可能就会出血哦!如果让剑客看到它,都会禁不住大叫一声:“好剑!好剑!”然后拿起剑,不停地喊:“杀啊……”
剑树不仅外形很特别,而且还有许多神奇的功能,比如去毒功能。人们切一片叶子,剥去它的皮,把肉给剁碎,如果你上火了,就敷在上火的地方,没几天病就好了。它的生命力超强,不管是赤日炎炎的夏天还是北风呼呼的冬天,它都很挺拔。
我喜欢剑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