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系列(精选6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
今年寒假,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该书的作者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风靡全世界。这部著作不但没有在时间的历史长河中消逝,而且仍以其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
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生动有趣,案情设计巧妙,令人佩服。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跟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具有非凡的智慧与才干,在生死攸关时,总能冷静地想到应对的办法。
小说主人公福尔摩斯以丰富的才识、细致的调查和大无畏的精神与凶手抗衡、作斗争,为人民、为社会伸张正义。他是罪犯的克星,甚至连英国首相都来拜访这位为民造福的大英雄,邀请他出马追回机密文件,实在是令人惊叹。这个看似平凡的男人,骨子里却透出一股正义的气息,令坏人闻风丧胆。
无论是犯罪团伙,还是黑帮集团,不管是小人物,还是大人物,都逃不过福尔摩斯炯炯有神的眼睛。只要是他关注的案子,不管是谋财害命、行凶作恶、诈骗勒索还是背信弃义,没有一件是侦破不出来的。
现实生活中,本没有福尔摩斯,他只是一个虚拟人物,但他的形象在人们头脑中依然栩栩如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我也想成为下一个福尔摩斯,为民造福、为民除害,为社会、为国家做出积极的贡献。
柯南道尔及他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具有高超的写作技巧及高超的侦探才能的人,只有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养成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才能取得成功。就如同我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一样,要抱着极端热情,极端认真的态度,才能取得满意的学习成果。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
真相只有一个。这是我们众所周知的名侦探柯南的名言,每当说出这句话时,所有的谜团都将浮出水面,当然这也是最让我热血沸腾的时刻,因为在这时,即便隐藏再深,扮好人再像,罪犯的结局终究只有一个,那就是被绳之以法。我们也一样看到,柯南总是击晕毛利小五郎,然后站在身后,陈述事实,虽然每次都是毛利小五郎莫名收获硕果,但柯南却从不说什么。这种不追逐名利的性格同样在另一位名侦探身上显露出来,他就是柯南道尔笔下活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
每当我翻阅福尔摩斯探案集,总仿佛身临其境。我一次次的领略到福尔摩斯的破案技巧,一次次地感慨福尔摩斯的技法高超,他一次次的身处险境而又一次次地化险为夷。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刻地植入我们脑中,瘦长的个子,戴着圆筒高帽,意见帅气的黑色大风衣,口袋中任何时刻都不忘有个放大镜,烟斗圆框眼镜、拐杖,似笑非笑的表情,犀利的眼神似乎可以看穿你身后每一个动机,当然,身边也一直陪伴着一位医生,华生。
作者化身为其中一位角色,华生。以日记的方式记录着与福尔摩斯一同经历的大大小小的案件,有不少案子都搭进了性命,情节扣人心弦,生死只在一急之中,但也只有这样,才能突显福尔摩斯他机智过人,为了案子,他亲自体验能够置人于死地的毒气;为了案子,他是一星期不吃饭,饿的枯黄,却只为迷惑罪犯;为了案子,他装成疯子,甚至骗过了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医生,华生。每一次完美的侦破了案子,总让一同侦查的警察称赞不已,当然也免不了胖警官的嫉妒,不过每次福尔摩斯都让出功劳,挥挥手,驾车离开。
还记得福尔摩斯的那句话:IfIwereassuredoftheformereventualityIwouldintheinterestsofthepublic,cheerfullyacceptthelatter。(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破坏,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去)丢下这句话后,转身与华生离开,只望见福尔摩斯的风衣与烟斗中冒出的几缕白烟。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4
福尔摩斯身高有183厘米,形态消瘦,下颚方正突出,还长着一个细长的鹰钩鼻子。他经常手拿烟斗与手杖,外出时还喜欢戴着一顶黑色礼帽。有人说,从外表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理性且善于思考的人。
他总能从细微处挖掘出线索,并且常常设身处地想自己要是罪犯会如何去做。他总是一丝不苟的倾听受害者的描述,并且尽量地从他们的口中做出精准的判断,并且还经常反向推理,将真相一点一点剥离出来。
福尔摩斯,他已经成为侦探的一个代名词。
《神探福尔摩斯侦探故事一》由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撰写的侦探故事,阿瑟·柯南·道尔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世界著名小说家曾写过多部类型的小说,如侦探,科幻,悬疑,历史小说,爱情故事,戏剧,诗歌等。
他大学毕业后,因行医不顺,于是开始埋头写作。他第一作品的主人公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一生也因成功地塑造了这个人物,而成为侦探小说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虽然他不是创作侦探悬疑文学的第一人,但是这类文学却因他而达到巅峰,也非日后其他英国侦探小说家能比肩。
这个故事中有许多的小故事如《红发会》,《五个橘子核》,《四签名》等等,读了这些故事后我对别人的外貌,动作,语言,行动等观察的更加仔细认真了,有时甚至还能看出别人的内心在想些什么。
此外我还收集了一些福尔摩斯曾经说过的一些名言:1、抛开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不管多么令人匪夷所思,那都是事实。2、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5
老早就听同学们说这本书很精彩,故事十分惊险。这不,今年暑假这本《福尔摩斯探案记》终如愿以偿地躺在我的书架上。
这本书里的故事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小说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描绘他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小说结构起伏跌宕,形象鲜明生动,推理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理性。智慧和知识的力量,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英国鲜活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其中最让我难忘的的故事就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故事讲述了查尔兹巴斯克维家族的噩梦,也让我们看出修果的邪恶。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出现很少。当大家都以为他在伦敦的时候,他已经秘密的移居到庄园了,他一直在暗中观察敌人的行踪,得到准确的证据和结论。就当罪犯觉得大功告成时便一举擒住他。尽露了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手法的高明。
同学们,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因为它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读完这本书,我总是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我太笨了?而这时,朋友总笑着对我说:不,是福尔摩斯太聪明了。或许真是他太聪明了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6
《福尔摩斯的符号学》读后感1000字!
福尔摩斯作为家喻户晓的小说人物,一度被当作真人对待,他像真人一样被人们研究,他的思想、性格、方法等等都成为了人们研究的对象。福尔摩斯的破案方法无疑是科学的,这在福尔摩斯故事中对这些方法都有着不少说明。而在很多方面,福尔摩斯破案的实践同皮尔士的理论竟成相互对照。按照皮尔士的逻辑系统,福尔摩斯对于事物的“观察”本身,就是一种符合皮尔士系统的“试推法”形式。对细小细节的关注和研究构成了福尔摩斯方法的基础,依照广义的符号学的看法,这些细枝末节、这些犯罪现场留下的痕迹,其本身就是一种符号。而福尔摩斯依据观察所得而进行的猜测、假设、推理,其本质上就是对符号的运用。
本文依托福尔摩斯在《红发会》中的一处推断,归纳福尔摩斯破案中所体现的符号学特征。在这个片段里,福尔摩斯与一位叫威尔逊的先生谈话,福尔摩斯作出了有关威尔逊先生的背景和生活方式的惊人准确的判断;因右手肌肉比左手发达看出其曾干过体力活,以别针看出其共济会员的身份,以袖子上的补丁看出其热爱写作,并通过手臂上的刺绣看出其曾去到中国。
由此简单推断我们可以感受到,我们的生活浸透在符号里面,“符号弥漫”已成社会趋势。符号是人类存在的本质条件,威尔逊先生的身体特征,身上衣服的细节都成为了一种符号,而这些符号都成为了威尔逊先生用以区别他人的特征。而除去福尔摩斯观察到的符号,威尔逊先生是否携带其他符号呢?答案是肯定的。福尔摩斯基于自己的实际经验对威尔斯先生所携带的符号进行甄别,判断,而在福尔摩斯经验之外的符号,则无法被福尔摩接受。符号被认为是携带意义的感知,无法被感知就无法携带意义。但威尔斯先生身上的此类符号,并非没有价值,只是之于福尔摩斯而言,是一类“潜在符号”,但如果有人接受了这类符号,其被解释出来,即赋予了意义。
片段中,威尔逊先生听完福尔摩斯的判断,大为惊奇。如果不是福尔摩斯的提醒,威尔逊先生恐怕不会注意到自己身上的小细节已成为他向外界发送的符号。在此我们可以得出,解释意义的不在场是符号的前提。如果意义已经在场,即被人解释出来,我们便不需要符号了。如福尔摩斯以鞋底镶嵌的泥类甄别两名犯罪嫌疑人,他招呼华生看一名犯罪嫌疑人脚底的红泥,并不是红泥不在场,而是福尔摩斯认为华生没有注意到红泥。回到片段中,威尔斯先生叼着烟卷,福尔摩斯判断其爱抽烟,威尔斯先生没有表示疑惑,因为他作为主体已注意到这处符号。强调符号的在场,反而说明符号的匮乏。
但同时,在福尔摩斯判别的过程中,读者自然会担心福尔摩斯遇到“判别错误”的境遇,因为符号都是片面化的。符号的“解释距离”要求了其永远不可能和对象一样。在将物符号化时,我们得到的不是全面的理解,而是将某种细节诠释为意义的“简写式”。“符号再现”与“经验实在”有着明确区别,经验世界要求“细节饱满”,符号再现则不会呈现如此“饱满度”,它不具备经验世界所具备的“完整潜力”,这也决定了任何的符号再现,必定的都是片面化的。所以福尔摩斯的判断也必然存在“失败”与“误解”的可能性,威尔斯先生手臂上的刺青除去带有“去到中国”的符号意义,仍带有其他意义,福尔摩斯的解读必然是片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