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线电视产业调查报告
春节期间,笔者通过走访乡镇干部、乡镇广播从业人员和农村有线电视用户,对农村有线电视产业的现状有了较为直观的感受,总体来看,农村有线电视事业发展速度缓慢,经营效果较差,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发展极不平衡。一方面是发展规模不平衡。杨家、诸家等乡镇,用户数均在00户以上;天成、银汉等乡镇,却只有几十户。另一方面是技术力量不平衡。金溪等乡镇拥有技术人员4—名,而向东等乡镇无一名技术人员。 四是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全县原有广电从业人员14人,2003年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撤销了乡镇广播电视站,与文化站等部门合并设立了宣传文化中心,裁减广电从业人员人。留下的98人中,有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7人,真正懂技术、懂管理、懂经营的不足10人。 究其原因,我以为主要有四: 2、管理体制上不尽合理。目前,我国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管理模式。即人、财、物等方面均以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二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即人、财、物以及广播电视业务等方面均以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乡镇予以配合。三是组建网络公司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即把行政管理与事业管理分开,实行“行政整合、市场运作”,按企业化管理方式由主管部门统管。机构改革后,我县实行的是第一种管理模式,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管理模式。管理体制转换后,出现了许多不适应:一是有的乡镇“应管不善管”,而主管部门“会管不便管”。由于无制约措施,很难有效地调动乡镇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造成管理上的空档。特别是去年机构改革后,将乡镇广播电视站与文化站等单位合并成立了宣传文化中心,搞文化工作的抓广播电视,搞广播电视的又抓文化工作,眉毛胡子一把抓,最后造成工作互相推诿、谁都不重视。二是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矛盾突出。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县上出台的各项配套政策没有完全落实,致使个别乡镇广播电视工作人员,名义上是从事广播电视工作,实际上是计生员、打字员、驻村蹲点干部。三是管理松散。乡镇各自为阵,各行其是,有线电视的安装、收视、维护等收费项目没有统一名称(也有初装、收看、收视维护的称谓)、统一收费标准(户均安装费300—40元不等,户均收视费8—10元不等)。四是对承包经营制止不力。部分乡镇政府因资金运转困难,将已建好的有线电视网络承包给个人,美其名曰“引进业主”。个别承包人只管赚钱,忽视网络发展,对工程质量更是极不负责,如线路的架设用铁丝捆,以树为杆,接头使用的材料及线路不规范,导致信号传输质量差,大大地挫伤了群众的入网积极性。 4、发展资金严重短缺。一是先期建设网络用户少、负债多。农村幅员辽阔,用户分散,网络建设成本高,这是农村广电事业发展的一大难点。我县网络建设的先期成本投入平均每户就高达420元左右。由于乡镇政府债务沉重,运转困难,财政支持乏力,有的乡镇依靠广电从业人员自己通过借、贷的方式筹集资金启动建设和发展事业,致使各乡镇广播电视站债台高筑。二是网络营运收入和支出矛盾日趋突出。一方面由于技术人员匮乏,网络日常的维护、维修跟不上,用户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传输信号不好,收视效果差,收视费的收取相当困难。另一方面由于举家外出务工农户增加,供销社、食品站、粮站等一些单位相继改制,电视用户数量减少,整体收入大幅度下降,而经费开支又居高不下,网络建设和投入形成了恶性循环,广播电视负债有增无减已成为普遍现象。三是广播电视专款不能专用。机构改革后,乡镇广播站的经费实行零户统管,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挤占、挪用广播电视专项经费的现象屡见不鲜。 1、强化宣传,着力解决认识上的问题。广播电视产业是一项朝阳产业,有着自身独特的发展优势。广播电视部门一方面要加强自我宣传,扩大影响。另一方面要做好针对农民群众的宣传工作。要让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到广播电视不仅仅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而且也是人民群众掌握致富信息的一个重要窗口,是丰富自己精神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发展经济,着力解决投入上的问题。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是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重大工程,农民生活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速度。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空间十分广阔,前景十分光明。但我县同时也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县,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任重而道远。广大农户由于经济条件制约,大多使用的黑白电视机,只能收到10多个台。分乡镇仍在使用已经相当落后的电视差转台,致使大部分乡镇的村通、社通入户率一直较低。另有一部分乡镇的农户违规私自安装了小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可以收到80多套节目,而且安装价格在290元左右,又不交收视费,老百姓趋之若鹜。由此可见,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才是我县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强化行业管理,着力解决运行效益上的问题。广泛宣传法规知识,积极培训执法人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为广播电视采编、制作、播放、传输、接收活动和设施保护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开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乡镇广播电视和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广播电视的《目标管理制度》、《有线电视管理制度》、《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安全播出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节目审查,严把播出关口,规范广告播放,确保播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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